济环字【2021】36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序13531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监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主张提案)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主张》收悉,感谢您对环保作业的重视与支撑。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环绕水环境质量,慢慢地添加水环境法律力度,对污水处理厂水质问题进行了整理研讨,继续展开水专项举动,加大对废水超支企业监管处分力度,继续改进我市水环境质量,现将法律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安稳合格,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进管网公司进行全面摸排。一是要求进管网涉水要点企业装置让水遭到污染的东西排放主动监测设备,并与我局的监控设备联网,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转,强化上下联动,呈现一些显着的反常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排查整治;二是强化非现场法律检查,经过调阅全国排污许可证办理信息渠道和济宁市环境监督测定监控体系v6.0,加强线上巡查,确保水质安稳合格;三是在园区污水厂全面实施“一企一管”方针,加强水污染源头管控,从根本上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合格;四是加强网格员巡查,加大对“散乱污”或偷排污水进入城市管网企业的查办力度,一经发现,顶格处分,一起移送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展开涉水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专项举动,冲击违法排污,标准企业向管网偷排、超排行为。结合双随机、一揭露法律监管,添加要点排污企业抽检频次,经过才智环保调度指挥中心对在线超支企业发送预警,一起要求法律人员抵达现场检查办理问题。2018年以来,济宁市生态环境综合法律支队共查办涉水案子208件,合计罚款4305.70735万元。其间其间移送公安机关62件,责令停产整理案子8件;市级立案查办57家,合计罚款2000.12405万元,各县区合计查办191家,罚款2305.5833万元。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健全监督办理机制,精准法律,不断的进步法律服务水平,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安稳合格,坚决打好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保证河流断面水质安稳和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奠定坚实的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