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
来源:无极3平台    发布时间:2025-08-15 22:09:41

  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做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赔偿主体及赔偿相应的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项:说法正确,当选。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的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顾客可向商场主张损害赔偿。

  B项:说法正确,当选。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受害人可向销售者亚林公司、生产者电梯厂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C项:说法正确,当选。受害人即可以向销售者,也可向生产者主张损害赔偿,销售者、生产者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电梯厂和销售商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从外部关系看,消费者依据安全保障义务向商场主张权利,依照产品缺陷责任向电梯厂主张权利,商场和电梯厂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从内部关系看,商场承担相应的责任之后,有权向电梯厂追偿。因此,商场和电梯厂对消费的人不成立按份责任。

  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

  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国家环境品质衡量准则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品质衡量准则,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备案

  英联邦社区护理中最重要的服务形式是A社区护理组织B家庭护理组织C老年人社区护理组织D健康访视组织

  为老年人提供有效护理的前提和保证是A提高自身业务能力B熟悉老年人的健康需求C定期进行健康检查D及时有效地发现老年人患病的早期征象和危险信号

  社区传染病二级预防主要是A处理好医疗废弃物,如注射器针头B隔离传染病患者C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D抢救危急重症患者

  社区护理最突出的特点是A随医学模式转变而出现的新领域B专业性极强C需运用管理学D面向社区和家庭

  慢性病自我管理的任务不包括A医疗行为管理B增强自我管理的知识和技能C角色管理D情绪管理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部分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更好的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完善以宪全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别的地方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最大的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相对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A从合乎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一点联系

  2014年5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登记为1块钱B公司章程应载明其注册资本C公司营业执照不必载明其注册资本D公司章程能要求股东出资须经验资机构验资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施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CEO。企业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B李四以公司CEO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企业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二人间的约定有效B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格C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能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D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构成无权处分行为B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C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D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假设丙有继承人戊,则就戊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B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C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D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

  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关于该《工作纪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制定程序违法B有关婚恋的规定违法C依据该规定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违法D该公司执行该规定给王某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

  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A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B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C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D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

  甲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土地使用权满3年时,甲公司将该地块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但将该地块上已建成的一幢楼房留作自用。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该楼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甲公司可只转让整幅地块的使用权而不转让该楼房B甲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应由乙公司整体承受C乙公司若要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取得原出让方的同意即可D乙公司受让后,可以在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的时间满46年之前申请续期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下列理由依法不能成立的是:A该合同为乙公司前任经理所签订,现该经理已被撤换B签订合同时,该土地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C根据《合作协议》,乙公司仅享有玫园公司40%的股份,现在因该地段新建地铁导致地价上涨,乙公司所占股份偏低,属于国有资产流失D乙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格,无权参与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