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市环境监督测定与气象部分谈判研判,受晦气气象条件影响,大气分散条件较差,扬州市空气质量将到达中—重度污染水平,自1月21日20时起,扬州市启动了重污染气候黄色预警,22日20时起,晋级为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
依据《扬州市重污染气候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稿)》(扬府办函〔2025〕6号)规则,重污染气候预警期间,归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公司应严厉执行应急呼应减排办法,工地应中止土石方作业或许建筑物撤除施工。全市有关企业和单位依照应急预案要求认真执行减排办法,有实际效果的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减缓空气污染。
但是在查看过程中也发现单个企业和施工工地未严厉执行应急减排管控办法,生态环境部分依法及时进行了查办。相关典型事例现予以揭露发布。
2026年1月23日,江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某船业有限公司进行无人机飞检,发现企业正在露天焊接,现场已拍照相片,该企业焊接作业时未配套除尘设备,该行为涉嫌未依照排污许可证规则操控大气污染物无安排排放,拟立案查办。
2026年1月23日,依据市局交办问题头绪,江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扬州某电力器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看,查看发现企业有一台锌锅正在作业。依据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管控要求,该企业锌锅应当停产。该企业未执行重污染预警期间应急减排办法,拟立案查办。
2026年1月23日,广陵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扬州某物流有限公司露天堆积砂土等建筑材料,现场查看时该公司有约500平方米的砂土露天堆积,未运用防尘网进行掩盖,拟立案查办。
2026年1月23日,依据市局交办问题头绪,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扬州某缸套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对,查看时该公司六套中频熔炼炉正在运用。依据橙色预警管控要求,该公司十二套中频熔炼炉应悉数停产。该公司未执行重污染气候预警管控办法,拟立案查办。
2026年1月22日,依据市局交办问题头绪,仪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仪征市某钢结构加工厂进行现场查看,查看时该单位激光切割机、喷漆房晒干工序正在出产。据重污染气候黄色预警管控要求,该企业喷漆房应该停产。该企业未执行重污染气候黄色预警应急管控办法,拟立案查办。
2026年1月22日,依据市局交办问题头绪,仪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某家具有限公司展开现场查看,发现该单位两套喷漆房正在运用,有工人正在进行喷漆,未执行重污染气候黄色预警期间“停两套喷漆房和停用一套木匠、打磨出产线”的管控要求,拟立案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