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乡村厅关于提早下达2025年中心农业运营主体才能提高资金的告诉》(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农业乡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心新式农业运营主体培养项目施行方案的告诉》(闽农综〔2025〕78号)以及省农业乡村厅下发的《作业处理告诉单》(编号:2025N1557)等文件精力,经我局2025年第13次局务会议研讨,批复施行平潭县绿绿鑫蔬果农人专业合作社“烘干等加工设备置办”项目。现已完结项目建造,经安排专家和部分检验,检验成果为合格。经我局2026年第1次局务会议研讨经过,拟拨付平潭县绿绿鑫蔬果农人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20万元,现对检验成果及拟拨付补助资金状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公示期间欢迎大众以来电、来信方式反映状况。反映状况须客观实在,以单位名义反映状况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状况的资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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