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广福镇漳溪村民长期对紧靠赣东堤的沙滩明抢暗偷,公然用多艘吸砂机采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威胁赣东大堤的防汛安全。
2018年7月11日,广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本清、水管站站长万鹏芳会同县水政大队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在投诉人反映的地点附近未发现非法采砂现象,更未发现“公然用多艘吸砂机采砂”现象,但现场有以前采砂的遗留痕迹。因此,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广福镇已成立以镇水管站工作人员、城管中队队员、漳溪村村干部为成员的巡查监管组,加强对该滩地区域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南昌新建区厚田乡梅花村一混凝土搅拌站三无生产,无生产资质、无政府立项、无环评认证、环保无任何手续,造成污水横流、灰尘满天飞、噪声扰民。
2018年7月10日上午9时,厚田乡政府万新华、夏绍华、通过实地察看的方式来进行调查核查。经查,1、所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所在地为厚田乡西门村;2、被举报混凝土搅拌站是工商注册江西友联混凝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6年11月,生产经营范围为混凝土、水泥制品、建筑材料销售;混凝土工程。3、该公司环保审批已备案。4、江西友联混凝有限公司生产污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无噪音扰民问题;生活污水经沉淀后排至水库,但在下雨时会有部分污水未完全沉淀排入水库;原材料未覆盖完全,大风起时易产生扬尘。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整改情况:1、6月25日,已要求江西友联混凝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增加一级生活污水沉淀,在7月5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建成投入使用前,禁止恢复生产。目前沉淀池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完善对原材料的覆盖,防止大风造成扬尘。目前已整改到位。
2、力波酿造(南昌)有限公司啤酒果醋饮料生产项目距离附近居民小区近,若投产将带来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严重威胁健康;
1.2018年7月10日晚上20时,南昌县城管委银三角中队执法人员对南昌县银河城内小区安宝大道沿街餐馆进行核查,未发现出店经营的情况,但好滋味烧烤店、回味烧烤店、赣味烧烤、烤霸烤大鱼店、老街烤鱼店、老七烧烤店、老龚烧烤店等7家餐馆存在油烟未高空排放、未监测、无环保备案的情况。当天晚上21时、23时再次巡查时,未发现有出店经营、露天烧烤情况。
2.经核实,力波酿造(南昌)有限公司部分围墙已建设,并自2017年上半年起停工至今。根据省环科院的2017年区域环评报告的意见,小蓝经开区决定对该项目提出用地置换,并成立了力波酿造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因该项目投资方不接受置换方案,于2017年底决定将该项目退出小蓝经开区。目前,正在核算和洽谈退出补偿事宜。
3.2018年7月10日上午11时,南昌县城管委银三角中队执法人员对江铃底特律新城小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确实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的情况。
1.南昌县城管委已对好滋味烧烤店、回味烧烤店、赣味水煮店、烤霸烤大鱼店、老街烤鱼店、老七烧烤店、老龚烧烤店等七家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排放的油烟进行自行监测;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高空排放;补办环保备案手续。目前,上述商户已停业整改。下一步,南昌县城管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力度。
2.力波酿造(南昌)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停止施工建设,并决定退出开发区。目前,正在核算和洽谈退出补偿事宜。
3.对于江铃底特律新城小区生活垃圾,南昌县城管委已通知施工方加快清理,拖运至垃圾处理站处理。下一步,还将加大对小区环境卫生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小区物业对生活垃圾每日清除到位。
从丁家山铜硫矿开采项目的现场废水排放情况和周边环境的取样检测情况来看,该企业违法排放废水已经严重影响周围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
7月10日,柴桑区环境监察大队江春旭、蔡鑫再次前往现场调查核实: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站在运行。1.关于废水排放情况。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已完成4#回水塘清淤工程,扩大了塘容量,同时两个污水处理站(共1100吨/天处理能力)每天都运行,及时有效处理矿区自涌水和淋溶水,做到达标排放。2.关于取样检测。2017年11月21日,区政府委托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开展污染调查及编制港口街镇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5月9日,综合治理方案专家评审会在九江市召开,中国工程院朱利中院士、中科院陈同斌教授、中南大学杨志辉教授等国内5名顶级专家对综合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充分认可了治理方案,但也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目前,怡杉公司等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完善方案,柴桑区政府已于6月25日正式启动港口街镇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一期治理工程,计划2019年7月前完成对九江铜硫矿、丁家山金铜硫矿采矿区、选矿区历史遗留的重金属污染源治理工作,近期陆续启动周边农田、东湖等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3.关于污染周边的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情况。柴桑区政府已委托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对该区域进行了污染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确实存在农田污染问题。怡杉环保还在矿区周边村庄采了3个地下水井的水样,水样检测结果达标。投诉人反映的污染确实存在,但污染现状的成因是矿山历年来开采造成的,九江矿冶有限公司是2008年改制重组成立的。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要求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停产期间污水处理站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快矿区综合整治进度,在未完成整改,未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前严禁恢复生产。
位于九江市柴桑区城门乡联盟村的魏安柱养猪场,现扩建到离居民生活区最近距离只有40米左右,未做过任何除污处理,臭气难闻,蚊虫滋生,交叉感染病人不断出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村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都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7月10日,柴桑区农业局李江平、邬乃霞,环保局监察大队蔡鑫、张家村到现场调查核实:1、养殖场防护距离。该养殖场距离最近的为2006年地震移民建设的赵洼新村,距离经卫星地图测量约128米。实地勘察发现,存在一正在建设房屋距离养殖场较近约45米。根据2013年6月27日九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九县府办发【2013】88号)文件规定,符合限养区规划范围距离内,属于限养区。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2、污染治理及环境污染相关情况。该养殖场采取干清粪分离的方式,养殖废水经150m3沼气池处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抽送至个人山林地进行苗木种植。2018年5月底陪同省“沿长江经济带”督察组一行对该养殖场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沼液、沼渣回收利用不充分的问题,目前已按要求安装了栏舍屋沿雨水收集系统,并对沟渠加盖水泥板。及时抽送沼液、沼渣至周边苗木、果树林农业综合利用。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限期改正;1.限8月10日前完成环保登记备案手续;2、加强监管,要求定期将沼渣、沼液抽送至场区周边个人山林地进行苗木种植。
双胞胎养猪场的粪水直排武宁县澧溪镇牌楼村半源水库,水库污染非常严重,每次测水质,双胞胎会提前在水库里打药让检测达标,但即使是打药,水库的水还是不正常的墨绿色,多次联名写信上报都不了了之。
2018年7月11日武宁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丁丁、副大队长邹志强等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半源水库位于澧溪镇牌楼村,武宁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下游。该公司已对原800米排水管道进行整改,延伸至半源水库闸门口外,自7月8日开始,该公司处理后的废水已不排入半源水库,直接流至水库闸门口外排放。6月27日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和半源水库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半源水库总磷浓度指标未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受到一定影响。关于在水库里打药问题。2018年5月份,武宁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发现半源水库部分水面出现蓝藻,该公司经咨询有关环保公司处理建议后,6月10日至20日该公司对蓝藻喷洒蓝藻净和碧水解毒安进行除藻,平时未对水库进行过打药,不存在先对水库打药后取样检测行为。被蓝藻净和碧水解毒杀灭的蓝藻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净化处理,现场检查时在水面目测仍呈现出淡绿色。
立即改正、立案处罚(重复件);1、对武宁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处罚,7月10日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环罚[2018]4号),罚款人民币30万元。2、对废水处理设施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宜春市袁州区西村镇国桥村承包团源冲水库罗老板和国桥村书记在当地投放饲料养鱼污染水库,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用水。7月2日水库出现大面积死鱼。
2018年7月10日,袁州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蔡祖珍、张文会同西村镇环保办主任梁荣文,到达团源冲水库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团源冲水库罗老板和国桥村书记在当地投放饲料养鱼污染水库,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用水,7月2日水库出现大面积死鱼的问题。经核查,团源冲水库是一座小(一)型水库,主要用于农业灌溉,非饮用水源地。团源冲水库于2013年6月13日被胡琳华和罗勇承包进行养鱼,租期35年。合同约定不得在水库投放饲料、猪粪等进行养鱼,实行人放天养。
2015年3月份,罗世富从他侄子罗勇(电话)手中接手团源冲水库,与姚水平、易叶生等人合伙承包该水库养鱼至今。国桥村书记刘海平并未参与承包水库养鱼。罗世富一般是年初买各种鱼苗放入水库,年底收网售卖。以前水库边搭建了一个抛撒点,一天投放一次饲料,一次240斤左右。2018年5月份西村镇发现该水库饲料养鱼情况后,责令罗世富水库必须人放天养,此后该水库就停止了饲料投放。水库安装有4个增氧机,7月1日4个增氧机有3个出现故障,一直到7月2号凌晨1点多才维修好,出现死鱼现象主要是因为缺氧造成的。举报情况部分基本属实。
袁州区环保局已对水库负责人罗世富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袁环责改通[2018]177号),责令禁止投放饲料。
西村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水库养鱼饲料投放设备进行了拆除,并责令罗世富将养鱼饲料全部搬离水库,将死鱼打捞并消毒处理,禁止饲料养鱼,实行人放天养。
目前,饲料投放设备已拆除,剩余饲料已全部运走,水库死鱼已打捞消毒处理。西村镇将加强水库日常巡查,防止出现反弹。
高安市祥符杉林砖厂实际使用土地69.9亩,其中窑体23.94亩(含耕地)依法办理了用地报批手续并依规进行了变更(根据赣国土资征【2017】98号变更),其他临时附属设施用地45.96亩,2018年4月27日依规办理了临时用地备案手续;经6月14日高安市环境监测站、6月22日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各项指标达到标准。
宜春市路面机械有限公司(环城南路518号)大量电焊作业,污染空气,破坏臭氧层;每隔三天大量喷漆作业。
2018年7月10日,袁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蔡祖珍、张文会同珠泉街道工作人员施军成,到达被投诉企业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宜春市路面机械有限公司大量电焊作业,污染空气,破坏臭氧层,每隔三天大量喷漆作业的问题。经核查,该企业主要是制造水稳站,生产工艺主要是原材料切割-电焊-喷漆。电焊作业每个月20天左右,喷漆作业每个月3天左右,安装有一个吸尘装置在电焊、喷漆时使用。因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会对大气造成一定污染。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袁州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袁环责改字[2018]46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珠泉街道已督促该企业15天内完成搬迁。
宜春市路面机械有限公司已停产,并已断电。珠泉街道已督促该企业15天内完成搬迁。
1、景德镇市庆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高岭北路37号,联系人:胡金辉)、2、九江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30号,联联系人:邓成芳)、3、江西省宜春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江西省宜春市袁丿州区宜万路204号,联系人:彭军)、4、江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厂(洛阳东路郊区特警支队旁,联系人:雷雪明)、5、赣州南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红旗大道21号,联系人:许强)、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南昌市八一大道150号)、7、太平洋保险公司上饶市中心支公司(上饶市永丰大道电信局对面)、8、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宜春市中心支公司(宜春袁州泸州水路374号)等汽车拆解厂和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和4S店,及各地涉及车辆保险公司索赔件,在拆解维修机动车过程中均存在严重危危害环境、污染土壤、水质、空气情况。
2018年7月11日至14日,省环保厅责令景德镇、南昌、上饶、宜春市环保局对景德镇市庆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上饶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宜春市中心支公司进行现场核实,发现景德镇市庆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及各保险公司有相关往来的汽车修理等企业均存在一定的违法问题,部分情况属实。
存在问题企业由当地环保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整改,后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共对4个企业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92.4万元。行政拘留了红谷滩新区车途乐汽车美容中心负责人。拟对江西绿地名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昌万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投诉人举报受理编号为X06信访件,安西镇官方调查结果不实。1、该垃圾填埋场周边没有完善的雨水倒排系统,无法做到雨污分流。2、填埋场没有防渗措施,大量垃圾堆放。3、大量垃圾堆放在河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该垃圾填埋场周边没有完善的雨水倒排系统,无法做到雨污分流”问题。经查,安西镇垃圾填埋场目前建设有拦沙坝、排水沟以及渗漏液收集池等设施。根据垃圾填埋场相关环保工作要求,正在对相关设施进一步完善。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填埋场没有防渗措施,大量垃圾堆放”问题。经查,安西镇垃圾填埋场在信访人投诉之前确实存在防渗措施不到位情况,目前我县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完善防渗设施。安西镇政府每年均对垃圾填埋场垃圾进行定期覆土消毒填埋,但现场核查时确实发现少部分垃圾没有及时覆土。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大量垃圾堆放在河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安西镇垃圾填埋场垃圾绝大部分均进行了消毒掩埋,建设有拦沙坝、污水收集过滤池等设施。
1.组织和聘请有资质的专家对填埋场整改工作进行总体设计。2.完善垃圾填埋场配套设施。对垃圾进行覆土填埋、消毒处理;完善渗漏液收集池、防渗漏设施、渗漏液收集管道、雨污分流排水沟、过滤池和拦沙坝、导气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加大新增垃圾处理力度。填埋场新增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清日埋,及时覆土填埋、消毒处理,杜绝新增污染源。4.加强填埋场周边水体水质监测。定期对填埋场周边的水体进行抽样检测,发现污染及时整改,确保水源水质达标。5.加强填埋场污水处理力度。定期将集中收集的渗漏液运至县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中心处理,杜绝渗漏液直接外排现象。6.加快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对安西镇填埋场进行关停。
江西吉安市遂川县禾源镇洞溪村长期有6个在非法开采石矿,破坏山林生态,货车粉尘污染严重。 目前采石场于6月16日停掉,投诉人要求彻底整改。
遂川县禾源镇洞溪村拥有丰富的花岗岩矿石,是该镇花岗岩产业园原材料主要供应点。经核查,信访件中所说“6个在非法开采石矿”实际是指位于禾源镇洞溪村的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该矿山在村庄内有多个矿点,采矿权许可证号C0084691,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发证生产规模为0.8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1.6102平方公里。该矿山是开采了十几年的老矿山,其采矿许可证到2018年4月1日到期,由于现在要求进行储量核实,以便整体出让采矿权,工程量较大,储量核实工作时间较长,目前尚未完成,所以采矿许可证未能及时延续下来。
经现场核查,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已在2018年6月全部停产,未发现沿路粉尘污染严重等情况。
吉安市青原区华能井冈山电厂厂界区域的昼夜噪声给周围方圆2公里居民带来很大影响。
厂区周边分别有东面的蒋家自然村、西南面坝里新村和肖家新村。坝里和肖家均位于电厂的西南面,紧邻319省道。坝里为1997年建设的新村,有400余人,肖家是2010年电厂二期建设部分搬迁居民的新建居住点,有200余人。两个村庄与电厂之间间隔319省道,距离电厂发电机组较远。蒋家位于电厂的东南面,全村13户,51人,其中1户居民与电厂预留场地围墙距离较近。企业目前的噪声源主要是位于厂区东南一侧的两座冷却塔和厂区中部的发电机组,为减少噪声影响,电厂对汽轮机、氧化风机等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送风机、空压机进口加装消声器,并对主厂房采取隔音措施,对冷却塔旁边居民进行搬迁。今年3月3日、5月22日电厂委托江西明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厂界噪声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四周噪声3月3日昼间在50.5-63.3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45.3-52.7分贝之间;5月22日昼间在55.1-62.4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42-54.1分贝之间;6月16日昼间在50.1-59.9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49.5-52.5分贝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噪声不高于65分贝,夜间噪声不高于55分贝)。
针对群众反映的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的建议,企业正在积极完善相关措施。目前企业已在4#B引风机东侧加装了隔音墙,对脱硫区域石灰石磨机房东侧安装双层隔音玻璃,并在4#冷却塔东北方向种植了绿植。同时,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在4#炉一次风机及除尘器东侧安装隔音墙,并在电除尘前后的两个通道处增加两个带有吸音材料的卷帘门,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
要求华能井冈山电厂进一步加强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控制厂界噪声排放,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生产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为周边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上饶市信州区书院路78号二栋,崭岭头路边100米上饶市人民医院侧门)范围内开了7家餐馆(最近的是“膳食小馆”和“花园菜馆”),二栋居民楼与餐馆之间楼间距不足3米,而各家餐馆大部分油烟未按环保要求排放(油烟直接排入楼前院内排水沟,有说安了油烟过滤器的也未按环保要求安装,使用时排烟管接口往外漏气),而且所有餐馆均使用煤炉烧火烧饭,油烟味、煤烟味极重,走近居民楼难闻的烟味扑面而来。严重影响到居民的生活。
1、膳食小馆经营者为占立荣,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在店门口设有煤炉烧水、烧饭,产生的烟气味道刺鼻,污染周边环境。
2、花园菜馆经营者为郑书文,《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在店门口设有煤炉烧水、烧饭,产生的烟气味道刺鼻,污染周边环境。
3、横峰小吃经营者为黄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在店门口设有煤炉烧水、烧饭,产生的烟气味道刺鼻,污染周边环境。
5、慕味康餐馆经营者为周上福,《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6、沙县小吃经营者为邱松妹,《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7、铅山筒骨粉经营者为轸芝平,《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此信访件为重复信访投诉(第三十一批,受理编号:D001)。2018年7月6日,信州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信访件中反映的各家餐饮店进行现场调查核实。7月9日下午,信州区水南街道办再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7家餐饮店,除家常小炒因转让停业外,其余6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油烟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膳食小馆、花园菜馆和横峰小吃等3家餐饮店使用煤炉烧水、烧饭,燃煤产生的烟气污染周边环境。
存在问题:膳食小馆、花园菜馆和横峰小吃等3家餐饮店使用煤炉烧水、烧饭,燃煤产生的烟气污染周边环境。
信州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已经现场对3家餐饮店使用的煤炉进行了清理,并安排街道巡防队员不定期巡查,防止反弹。
膳食小馆、花园菜馆、横峰小吃、慕味康餐馆、沙县小吃和铅山筒骨粉等6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要求店主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膳食小馆、花园菜馆和横峰小吃等3家餐饮店使用的煤炉已清理,并安排街道巡防队员加强巡查,防止反弹。7月9日,经信州区水南街道办人员现场检查,各家餐饮店的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小煤炉已清理不再使用。
江西省上饶市经久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无合法手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产生烟尘噪音等污染
被举报的对象为上饶市经久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横峰县莲荷乡莲荷村蒋家(320国道旁),法人代表:张海健。
生产营业范围:沥青来料加工及销售、设备租赁、沥青混凝土销售、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主要生产工艺:骨料池→烘干筒→热骨料提升机→振动筛→分选→称料系统、矿粉、沥青→拌缸→成品。
污染防治及运行情况:该公司共有两套布袋除尘系统、两套脱硫设施(一备一用)、防扬尘洒水车一辆,目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该信访件属于重复信访件(第十七批,受理编号:X006;第二十四批,受理编号:X014)。
2018年7月10日上午,横峰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开仔带领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公司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3)。2012年12月20日,横峰县环保局对该公司《8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横环督字[2012]35号);2013年11月5日,横峰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横环督字[2013]29号);并于2016年6月2日核发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3605)。
该公司原先使用的燃煤燃烧器属于国家计划于2020年前淘汰的设备。2018年6月8日,横峰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将燃煤燃烧器更换为燃油燃烧器。
2018年6月8日,横峰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立即更换燃烧器,禁止使用燃煤燃烧器。
2018年6月19日,横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督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企业法人进行约谈。
2018年6月26日下午,横峰县政府副县长钟梁带领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开展边督边改检查。
2018年6月29日、7月10日,横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2次赴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仍在停产整改,未恢复生产。
目前,该公司已将燃煤燃烧器更换为燃油燃烧器,但还未恢复生产。同时,环保部门将定期开展督查,确保该公司整改到位。
江西君鑫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废渣全部未达到环保处理要求,实际情况与项目环评严重不符。
江西省君鑫贵金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君鑫贵金属”)位于万年县凤巢工业园梓埠片区。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其年处理2500吨贵金属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含钯、铂、银3个生产系统,年处理含钯废催化剂1000吨、含铂废催化剂900吨、含银废催化剂400吨和含银电子废料200吨(其中近两年因市场原因,含银废料处理项目未曾生产),企业主要以湿法冶炼工艺从废料中富集和精炼提取贵金属。2013年11月,江西省环保厅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赣环评字[2013]270号);2015年3月,江西省环保厅通过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赣环评函[2015]44号)。该项目建设期间,增加了一套回收生产废气中氯化氢和生产废水中氯化亚铁的回收系统,对变更内容,2014年12月江西省环保厅以《关于江西省君鑫贵金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2500吨贵金属废料综合利用项目新增废酸回收工序的复函》(赣环评函[2014]223号)予以批复,对含贵金属除尘灰焙烧后循环利用,不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另外,该公司于2014年5月取得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赣环危废临证字[2014]09号);2015年4月换发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8年5月延续换发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该公司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尾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等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不含氨氮的废水进入废酸回收装置回收盐酸和氯化亚铁,不外排;含氨氮废水(含铵盐)经三效蒸发处理后,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树脂再生水、锅炉定排水、初期雨水等汇入生化池处理达到园区纳管标准(PH6-9,COD<500mg/L,氨氮<35mg/L)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该公司废气主要有焙烧烟气、工艺废气和锅炉烟气。卧式焙烧炉(今年未使用)烟气经二燃室处理后与立式焙烧炉烟气经急冷塔急冷、活性炭粉喷吹、消石灰粉吸附等措施处理,再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后经一根30m高烟囱排放。湿法冶炼车间大多数工序的工艺废气经冷凝预处理,再经废气总站(二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经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置换工序工艺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并入上述排气筒排放;精制工序工艺废气经稀硫酸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并入上述废气总站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一并经上述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采用水膜(碱液)脱硫除尘处理后经一根30m高烟囱排放。
该公司固体废物包括废盐、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滤渣、废水处理污泥、锅炉灰渣、脱硫渣、氯化亚铁结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项目产生的上述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运综合利用。
2018年7月9日至7月10日,万年县高新区管委会与万年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查阅资料、勘察现场、检查台帐、调查询问等方式,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逐项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公司正常上班时间段为每天早上7:00至晚上11:00,生产期间同步开启运行有关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此外,各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均设专人负责,并建立了运行记录台帐,经查阅有关台账,上述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2018年以来,该公司按照项目环评报告书中监测计划以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企业自行监测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江西省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1月31日、5月23日对其上述废气标排口进行了现场检测,有关数据显示: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另外,从近两年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的不定期现场检查以及园区、环保(夜间)联合值班巡查等情况来看,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其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或偷排废气的迹象。
该公司对各类废水做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基本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等排入园区污水厂。
1、从其废水处理工艺及去向来看,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能力,具体情况为:一是其正常生产时工艺废水每天产生20-30吨,与废气吸收尾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等不含氨氮的废水通过车间内污水管道流入该车间门口的小型废水暂存池(10立方米左右),再经污水管网排入废水沉淀池(420立方米左右)逐级沉淀。经多级沉淀后的废水通过水泵走高架污水管网泵入废酸回收装置(设计处理量35吨/天),经该装置处理后再通过高架污水管网返回生产车间反应釜重新利用,不外排。二是精制车间提纯工序中产生的少量含氨氮废水(含铵盐)通过吨桶运至三效蒸发器处理,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蒸发析出的废盐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三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树脂再生水、初期雨水等汇入生化池处理后全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从该公司委托江西省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关废水检测数据、废水排口自行检测数据等情况来看,暂未发现其废水超标排放的现象。
3、从环保部门对其现场监察来看,暂未发现该公司偷排废水的迹象。环保部门每月都对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含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另外,每个月月初还要对凤巢园区所有纳管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君鑫贵金属自2017年以来,其生活污水等纳管废水每月排放量在50吨-200吨。
1、危险废物近两年有关情况:根据江西省环保厅验收批复(赣环评函[2015]44号)以及变更批复(赣环评函[2014]223号)有关内容,该公司危险废物包括废盐(三效蒸发盐渣)、废包装物,而对于含有贵金属的除尘灰焙烧后循环利用,不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经查阅近两年危废有关台账,该公司2017年度共产生废盐4.249吨,依法向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转移13.009吨(包含2016年度库存量8.76吨);2017年度共产生废包装物0.25吨,依法向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转移0.45吨(含2016年度库存量0.2吨);2018年度共产废盐0.82吨、废包装物0.2吨,目前分类堆放在厂内危废仓库中。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理情况:该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滤渣(主要成分是三氧化二铝,废催化剂载体)、废水处理污泥、锅炉灰渣、脱硫渣、氯化亚铁结晶。其中,该公司于2014年12月取得江西省环保厅同意其新增废酸回收工序的复函(赣环评函[2014]223号),故其废水处理污泥量较少且含有钯、铂,重新回到酸溶工序。溶解工序后产生的滤渣(不溶于酸的α-Al2O3),外售给河南牡丹焊材科技有限公司;锅炉灰渣、脱硫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外运综合利用;废酸回收工序产生的氯化亚铁结晶目前暂存于其厂内固废仓库内。
万年县环保局、县高新园区管委会要求君鑫贵金属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建立完整台账记录。
康舒陶瓷自2003年投产至今,一直在潭溪乡芦陂村茅坪组的水利设施三八水库排放工业废渣废水及在水库旁边空地堆放大量固体垃圾,最近直接用工业垃圾填埋水库,严重影响农田灌溉和村民用水,污染生态环境。周边居民已多次向县环保局投诉未能有效解决,到省厅后,县有关单位责令整改,但该公司用黄土覆盖了事。
经县环保局现场核查,该公司有一条老生产线位于水库旁边,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修坯废水,经简易处理后进入该水库,在该水库旁边空地上堆放有大量废瓷器。经查阅环评批复、验收批复、环评报告等相关资料,废瓷器属于一般固废,修坯废水主要成分为瓷土。该公司为扩大再生产,准备对该水库进行填埋,在填埋过程中,将一般固废(废模具)堆放在水库旁边拟作为填埋方进行填埋。
针对该公司将一般固废(废模具)拟作为填埋方进行填埋的行为,2018年6月15日,接群众举报后,县环保局立即进行制止;2018年6月16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清理水库边的一般固废(废模具),进行妥善处理,并给予5万元行政处罚。2018年6月23日,县环保局核查发现,该公司已对水库边的一般固废(废模具)进行了清理,放置在该公司一般固废堆场,将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置。
但后来经调查询问,该公司之前也存在将一般固废(废模具)填埋的行为,且已有一定数量的一般固废(废模具)填埋在已压平的填方里。对此,2018年7月9日,县环保局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将已填埋进填方里的一般固废(废模具)清理到固废堆场,并按环评要求进行处理。目前,该公司正在对这部分已填埋进填方里的一般固废(废模具)进行清理。
针对该公司排放废水、堆放一般固废(废瓷器)的行为,2018年6月2日,县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老生产线的生产,规范废水处理设施,并对一般固废(废瓷器)妥善进行处理。2018年6月23日,县环保局核查发现,该公司已经停止了老生产线的生产,未再有生产污水排放旁边废弃水库,且根据该公司的发展计划,不再使用该条生产线,将按照扩建计划逐步拆除;对水库旁边空地上堆放的一般固废(废瓷器)已使用防雨膜进行初步的遮盖,并没有清理放置在一般固废堆场。对此,2018年6月23日,县环保局再次督促该公司按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到位,并对该公司这部分一般固废(废瓷器)如何妥善进行处理进行核查,核查发现这部分一般固废(废瓷器)主要成份为烧结后瓷土,固态不易降解,暂时堆放在厂区内空地对旁边的环境不会造成影响,且这部分一般固废(废瓷器)为2002年破产关闭的县电瓷厂历年产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国内大多数的陶瓷厂对废瓷器的处理主要还是直接填埋后再覆盖一定厚度的粘土并压实,并且黎川县也未建设一般固废处理或填埋场,对这部分一般固废(废瓷器)最后处理方式无法进行定论。因此,对这部分一般固废(废瓷器)最后的处理只能采用二种处理方式,一是待我县建设一般固废处理或填埋场后进行处理,二是采用国内大多数的陶瓷厂对废瓷器的处理方式直接填埋后再覆盖一定厚度的粘土并压实。
6月29日,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区内废弃水库的水质以及土壤进行检测,检测废弃水库的水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以及土壤是否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检测数据表明,水质主要检测指标PH值、COD、溶解氧、氨氮分别为9.09、28、6.6、0.519(标准分别为6-9、40、大于等于2、2.0),能达到农田灌溉基本要求;固废中镉、铜、铅等重金属指标分别为0.79、18、7.48(标准为1.0、400、500);土壤中镉、铜、铅等重金属指标分别为1.0、20、29.8(标准为1.0、400、500),均在允许标准内
处理情况:2018年6月2日,县环保局就该公司老生产线排放废水、在水库边堆放一般固废(废瓷器)的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老生产线的生产,规范废污水处理设施,并对水库旁边空地上堆放的一般固废(废瓷器)妥善进行处理;6月15日,县环保局制止了该公司将一般固废(废模具)堆放在废弃水库边拟进行填埋的行为;6月16日,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清理倾倒在废弃水库边一般固废(废模具),进行妥善处理,并给予5万元行政处罚;6月23日,县环保局再次督促该公司按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堆放的一般固废(废瓷器),并对该公司这部分一般固废(废瓷器)如何妥善进行处理进行核查;6月29日,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区内废弃水库的水质以及土壤进行检测,检测水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以及土壤是否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检测数据表明,水质主要检测指标PH值、COD、溶解氧、氨氮分别为9.09、28、6.6、0.519(标准分别为6-9、40、大于等于2、2.0),能达到农田灌溉基本要求;固废中镉、铜、铅等重金属指标分别为0.79、18、7.48(标准为1、400、500);土壤中镉、铜、铅等重金属指标分别为1.0、20、29.8(标准为1、400、500),均在允许标准内;7月9日,县环保局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将已填埋进填方里的一般固废(废模具)清理储存到固废堆场,并按环评要求进行处理。目前,该公司正在清理。
整改情况:该案件相关整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陈华兴具体落实。下一步,黎川县委、县政府将加大整改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对一般固废(废模具)进行处置。二是正在对已填埋进填方里的一般固废(废模具)清理。三是正在咨询有关专家确定一般固废(废瓷器)最后处理方式。
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种类有异酯残渣、甲托残渣、甲萘威残渣、废编织袋、水处理污泥(有活性污泥和Fendon污泥两种)、废活性炭及焚烧飞灰七种。该公司水处理产生的Fendon污泥目前存放量约20吨,未进行处理处置。该公司固定床焚烧系统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要求。
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为江西省重点污染源控制企业,贵溪市环境保护局每两月对该公司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固体废物储存、利用、处置等情况至少监督检查一次,2017年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贵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实行了行政处罚58万元。针对危险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省、市、县环保部门每年对该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做了核查。2017年由于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鹰潭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实行了行政处罚。为实时掌握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已经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厅联网,废水排放情况实行了24小时实时监控。在周边敏感区域安装了VOC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掌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贵溪市环境监测站每两月至少对该公司做监督性监测一次,及时掌握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贵溪市环境保护局每天安排了2名工作人员进行夜巡,该公司为重点巡查企业之一,实行了全方位环境监管。
1.对存放的20吨Fendon污泥尽快联系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2.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固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危险固废物管理。3.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立即停用并拆除固定床焚烧系统。4.贵溪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5.2018年7月13日贵溪市政府对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凌波进行了约谈,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6.海利贵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已经列入贵溪市重点项目,2019年年底完成整体搬迁。
7.搬迁期间贵溪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